济南公安通报4起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典型案例
为全面整治网上违法犯罪乱象,“净网2020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,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网警支队大力加强网络秩序清理整顿,积极开展网络安全检查,对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单位进行打击和处罚。
截至目前,
共办理违反《网络安全法》
行政案件1352起,
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386份并督促整改,
有效预防了各类网络安全事件发生,
净化了泉城网络空间~
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典型案例
01、济南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案
济南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,网络安全意识淡薄,不制定内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,未确定网络安全责任人,未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,未采取监测、记录网络运行状态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,导致网站被黑客篡改。
2020年1月,济南市历下公安分局网警大队依据《网络安全法》第21条、第59条规定,对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予以警告处罚。
02、山东省某行业协会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案
山东省某行业协会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,网络安全意识淡薄,未制定内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,未确定网络安全责任人,未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,未采取监测、记录网络运行状态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,导致网站被植入暗链。
2020年3月,济南市历下公安分局网警大队依据《网络安全法》第21条、第59条规定,对该行业协会予以警告处罚。
03、济南某酒店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案
济南某酒店被非法安装了偷拍设备,由于该酒店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,网络安全意识淡薄,未制定内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,未确定网络安全责任人,未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,未采取监测、记录网络运行状态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,导致违法视频传播。
2020年4月,济南市公安局网警支队依据《网络安全法》第21条、第59条规定,对该酒店处以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。
04、济南某医院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案
济南某医院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,网络安全意识淡薄,未办理联网单位备案手续,并报送接入单位和用户基本信息及其变更情况;未制定并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,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;未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、网络入侵等技术措施,导致网站被植入后门。
2020年4月,济南市历下公安分局网警大队依据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(国务院第33号令)第12条、第23条,以及《网络安全法》第21条、第59条规定,对该医院予以警告处罚。